組織機構 云南省水利工程行業協會設立秘書處,為協會理事會的日常辦事機構。秘書處下設綜合部,資質資格部,市場信息部。
一、綜合部 1、負責組織協會內部規章制度建設,協助協會領導協調日常工作,負責重要事項的催辦; 2、負責協會工作會議計劃管理,負責組織會員大會、常務理事會和理事會等會務工作; 3、負責協會行政信息、對外宣傳、聯絡、接待等工作; 4、負責協會會員管理工作,負責建立并管理水利工程行業專家庫; 5、協助協會領導對協會相關機構的職責調整、機構設置、人員編制的管理工作; 6、負責協會文秘、檔案、文件和郵件管理工作; 7、負責財務、會計核算、財務審計工作,負責編制年度預決算報告、制定和修訂財務管理制度等工作; 8、負責協會固定資產管理工作,負責資產運營及收益管理工作; 9、負責協會職工人事、勞資管理、社會保險等工作; 10、負責后勤、交通、物業管理和安全保衛、保密、信訪工作; 11、負責黨建和黨員管理、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,負責工會、共青團、婦女、計劃生育等工作; 12、承辦協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資質資格部 1、負責制定水利工程行業有關單位資質及從業(執業、職業)人員資格管理規章制度; 2、負責或受委托承擔水利工程行業有關單位資質管理工作; 3、負責水利工程行業有關從業人員(執業、職業)資格管理工作; 4、負責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和受委托承擔政府規定的繼續教育工作; 5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市場信息部 1、負責省外企業入滇備案相關工作; 2、負責市場主體的信用管理、信用評級的管理工作; 3、負責組織行業評比工作,承擔優質工程評審、會員單位的評優等相關工作 4、負責制定本行業行規行約,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,維護行業內的公平競爭,協調會員關系; 5、負責組織建立行業自律機制及信用評價體系,維護行業整體利益; 6、負責組織開展行業檢查,查處違反行規行約行為,配合主管部門開展行業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管理工作; 7、承擔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目標考核相關工作; 8、負責組織行業發展、行業改革及與行業利益相關問題的研究工作,組織制定行業發展規劃; 9、歸口組織制定行業標準、行業規范和服務標準; 10、負責組織行業統計、行業調查和發布行業信息工作,參與行業內部價格協調; 11、負責協會會員間爭議調解工作; 12、代表本行業與有關政府部門、協會組織、國際組織進行對口交流、合作、談判、爭端處理工作; 13、負責行業信息數字化建設、管理和交流工作,負責協會網站管理工作; 14、負責行業信息管理和交流服務工作,負責協會網站、會刊、通訊等編輯出版管理工作; 15、根據行業發展需要或會員的要求,組織相關課題研究、技術攻關、項目咨詢、評估、成果推廣、信息交流與合作、會展招商及有關產品或服務的推介等活動; 16、開展建設項目的建設管理、咨詢、監理、施工、招投標代理和合同爭議調解等服務工作; 17、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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